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已发布禁令,禁止国药威奇达将其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产品出口到印度,因其侵犯了“灿盛制药”的专利权。
高等法院也发现国药威奇达未遵守之前颁发的初步禁令,触犯藐视法庭罪行。
2019年2月19日,荷兰鹿特丹,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领先制造商、下一代他汀类药物和抗真菌药物的提供商灿盛制药(“灿盛”)宣布,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已针对国药威奇达和国药印度公司发布禁令,限制其活性药物成分(API)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在印度的进出口。此外,德里高等法院还裁定国药威奇达违反法院2017年4月在印度颁布的初步禁令,非法进口阿莫西林活性成分,藐视法庭。同时,该法院还进一步发现国药威奇达侵犯了灿盛的专利权。
灿盛及其全资子公司-荷兰灿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灿盛制药印度有限公司今天宣布,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已针对国药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威奇达”)发出禁制令,禁止其阿莫西林活性成分向印度的进出口销售。该禁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在印度进口维奇达的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活性药物成分。
威奇达还被发现未遵守德里高等法院最初于2017年4月发布的初步禁令,继续在印度进口和销售其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活性药物成分。这违反了2017年4月的初步禁令,灿盛将就非法运输造成的损害寻求金钱赔偿。
灿盛希望通知印度所有购买威奇达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活性药物成分的买家(即使该API在高级许可下通过印度转运),了解德里高等法院的上述命令。灿盛将确保德里高等法院的命令得到完全遵守,并将通知印度海关当局和其他机构在相关海关设施扣押未来所有威奇达阿莫西林货物。
灿盛制药首席执行官Karl Rotthier表示:“在我们独创的、可持续的环境友好型阿莫西林技术上,灿盛拥有世界级的知识产权组合。我们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严格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资产,我们也将继续朝着酶法生产可持续抗微生物和他汀类药物的方向上投资研发项目。我们将继续向客户提供可靠的、不存在侵权的、最高质量的阿莫西林。”